集体土地盖房子10几年了,属于两违吗律师

解析:
依照我国现行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》之规定,在涉及乡镇及村庄的规划区域之内进行任何形式的建设行为,涵盖范围包括各类乡镇企业、乡村公共设施以及公益事业等方面的建设活动,都必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,依法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。
若未能依法获取此项许可证或未按照许可证所规定的内容进行建设,则此类建设活动将被视为非法建设。
特别是针对在集体土地之上进行房屋建设的情况,即使拥有土地使用权证书,如若未向当地的建筑管理部门提交申请,那么该房屋也会被判定为违章建筑。
然而,只要在建造过程中严格遵循《城乡规划法》的各项规定,并成功获得了相应的许可证和证件,那么这样的房屋便不属于违章建筑。
因此,如果在集体土地上建造的房屋已经存在了十余年,但却没有经过法定程序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,或者在建设过程中未完全按照许可证的规定执行,那么这些房屋无疑将被认定为违法建筑,即所谓的“两违”建筑。
法律依据:
《土地管理法》第二十五条
经批准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修改,须经原批准机关批准;未经批准,不得改变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土地用途。
经国务院批准的大型能源、交通、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用地,需要改变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,根据国务院的批准文件修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。
经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的能源、交通、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用地,需要改变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,属于省级人民政府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批准权限内的,根据省级人民政府的批准文件修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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